生態心理學(Ecological Psychology)是一門研究個體與其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心理學分支。它強調人類行為和心理過程與環境的密切關係,認為個體的心理活動不能脫離其所處的物理和社會環境來理解。生態心理學的核心觀點是,心理和行為是在特定的環境中產生和發展的,環境不僅是背景,更是行為和心理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態心理學的理論基礎可以追溯到詹姆斯·吉布森(James J. Gibson)的「生態光學」理論。吉布森提出,環境中的信息是直接可感知的,個體通過感知環境中的「可供性」(affordances)來決定如何行動。例如,一把椅子「可供」坐,而一個台階「可供」攀登。這種觀點挑戰了傳統心理學中將感知與行為分離的做法,強調感知與行為的直接聯繫。
生態心理學的研究領域廣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生態心理學的套用領域也非常廣泛,包括城市規劃、環境設計、教育、健康心理學等。例如,在城市規劃中,生態心理學的理念可以指導設計更符合人類心理需求的空間;在教育中,可以通過最佳化學習環境來促進學生的學習和發展。
總之,生態心理學提供了一種從整體和動態角度理解人類心理和行為的方法,強調環境與個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為心理學研究和實踐提供了新的視角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