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出自《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原文為「周公放火,百姓點燈」。其含義是指統治者可以肆意妄為,而普通百姓卻連最基本的權利都沒有。這句話後來演變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用來形容不公平的社會現象,即有權有勢的人可以為所欲為,而普通百姓卻受到嚴格的限制。
這句話反映了古代社會中權力與普通民眾之間的不平等關係。統治者或權貴階層可以隨意行事,甚至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而普通百姓卻連最基本的行為自由都受到限制。這種現象在現代社會中仍然存在,表現為某些特權階層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而普通人卻要嚴格遵守規則。
這句話的意義在於提醒人們關注社會中的不公現象,呼籲建立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社會秩序,讓每個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