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格心理,又稱榮格心理學,是由瑞士心理學家卡爾·古斯塔夫·榮格(Carl Gustav Jung)創立的一種心理學理論體系。榮格是弗洛伊德的學生,後來與弗洛伊德分道揚鑣,發展出自己獨特的心理學理論。榮格心理學強調個體心理的深層次結構,尤其是無意識的作用,認為無意識不僅僅是個人經歷的結果,還包含集體無意識,即人類共有的心理遺產。
榮格心理學的主要概念包括:
集體無意識:榮格認為,集體無意識是人類共有的心理結構,包含了人類祖先的經驗和智慧,表現為原型(archetypes)。
原型:原型是集體無意識中的普遍象徵或模式,如母親、英雄、智者等。這些原型在神話、宗教、夢境和藝術中反覆出現。
個體化:個體化是指個體通過整合意識和無意識,達到心理的完整和成熟。這是一個自我實現的過程,旨在實現個體的獨特性和整體性。
心理類型:榮格提出了心理類型理論,將人的心理功能分為四種基本類型:思維、情感、感覺和直覺。這一理論後來發展成為著名的MBTI(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
陰影:陰影是指個體無意識中被壓抑或否定的部分,通常包含個體不願意承認的特質。榮格認為,認識和整合陰影是實現心理健康的必要步驟。
阿尼瑪和阿尼姆斯:阿尼瑪是指男性心理中的女性特質,阿尼姆斯是指女性心理中的男性特質。榮格認為,認識和整合這些對立面有助於個體的心理平衡。
榮格心理學不僅在心理學領域有重要影響,還在文學、藝術、宗教和文化研究等領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榮格的理論和方法為理解人類心理的複雜性和多樣性提供了獨特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