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中對幸福的定義通常涉及兩個主要概念: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和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 PWB)。
主觀幸福感(SWB):這一概念由Ed Diener等心理學家提出,主要包括三個組成部分:
心理幸福感(PWB):這一概念由Carol Ryff提出,基於人本主義和存在主義心理學的理論,強調個體的心理成長和自我實現。PWB包括六個維度:
綜合來看,心理學中的幸福不僅僅是短暫的快樂或滿足感,而是一個多維度的、涉及個體主觀感受和心理成長的綜合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