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法第27條是中華民國法律中有關心理師執業規範的重要條文,主要內容涉及心理師的保密義務及其例外情況。根據該條文,心理師在執行業務時,應對當事人的資料予以保密,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則不得洩露:
此條文旨在保障當事人的隱私權,同時在特定情況下平衡公共利益與個人權益的保護。心理師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下謹慎處理當事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