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幸福感和主觀幸福感是心理學研究中兩個重要的概念,它們都涉及個體對自身幸福狀態的感知和評價,但在定義和測量上存在一定的區別。
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 PWB)是由心理學家卡羅爾·里夫(Carol Ryff)提出的概念,強調個體在實現自我潛能、追求人生意義和成長過程中的幸福感。它不僅僅是對生活的滿意度,還包括個體在心理層面的積極發展。里夫提出了心理幸福感的六個核心維度:
心理幸福感更注重個體在心理層面的成長和實現,是一種更為深層次的幸福體驗。
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是由心理學家埃德·迪納(Ed Diener)提出的概念,強調個體對自身生活質量的整體評價。它主要包括三個組成部分:
主觀幸福感更側重於個體對生活的即時感受和情緒體驗,是一種更為表層的幸福狀態。
總的來說,心理幸福感和主觀幸福感共同構成了個體幸福感的完整圖景,分別從心理成長和情緒體驗的角度揭示了幸福的多元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