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病,也稱為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礙,是指個體的思維、情感、行為或心理功能出現顯著異常,導致其在日常生活、工作、社交等方面出現困難或痛苦的狀態。心理病的定義通常基於以下幾個關鍵特徵:
異常性:個體的心理狀態或行為明顯偏離社會文化中的常態,且這種偏離並非由短暫的情緒波動或情境壓力引起。
痛苦感:心理病常伴隨顯著的情感痛苦或不適,如焦慮、抑鬱、恐懼等。
功能障礙:心理病會影響個體的社會功能,如工作、學習、人際交往等,導致其無法正常履行日常角色。
持續性:心理病的症狀通常持續一段時間,而非短暫的、偶發的情緒反應。
非生理性原因:心理病主要由心理、社會或環境因素引起,而非直接的生理疾病或物質濫用所致。
心理病的分類和診斷通常依據國際通用的診斷標準,如《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或《國際疾病分類》(ICD)。常見的心理病包括抑鬱症、焦慮症、強迫症、精神分裂症等。需要注意的是,心理病的診斷應由專業的精神科醫生或心理治療師進行,避免自我診斷或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