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類型主要可以分為兩大類:內向型和外向型。這一分類最初由瑞士心理學家卡爾·榮格提出,他在其著作《心理類型》中詳細闡述了這兩種基本心理傾向。
內向型(Introversion):
外向型(Extraversion):
榮格認為,每個人都在某種程度上同時具備內向和外向的特質,但通常會傾向於其中一種。這一分類對後來的心理學研究和人格理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在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MBTI)等心理測試中得到了廣泛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