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因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賄賂、欺詐等,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依法判決有罪。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被法院判定有罪的人士,其獲得的榮譽和勳章可以被撤銷。因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撤銷了劉夢熊的銅紫荊星章,這一決定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也彰顯了香港法治社會的公正和嚴肅性。我們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行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