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律(Law of Effect)是心理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最早由美國心理學家愛德華·桑代克(Edward L. Thorndike)提出。效果律是行為主義學習理論的核心之一,主要解釋了個體行為如何通過結果得到強化或削弱。
效果律的基本觀點是:如果一個行為導致了滿意的結果,那麼這個行為在未來更有可能被重複;反之,如果一個行為導致了不滿意的結果,那麼這個行為在未來被重複的可能性會降低。簡而言之,行為的結果決定了行為的重複機率。
桑代克通過著名的「貓與迷箱」實驗驗證了這一理論。實驗中,貓被關在一個迷箱裡,需要通過按壓槓桿或拉動繩子來逃脫。最初,貓的行為是隨機的,但一旦它偶然觸發了逃脫機制,隨著實驗的重複,貓學會了更快地完成逃脫行為。這表明,成功的行為(逃脫)因為帶來了滿意的結果(獲得自由),而被加強。
儘管效果律在解釋行為學習方面具有重要意義,但它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效果律是心理學中解釋行為學習的重要理論,它強調了行為結果對行為重複機率的影響。儘管存在一定局限性,但它在行為主義心理學和教育實踐中仍具有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