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信託的核心理念是通過將自然資源或生態環境的所有權或管理權委託給一個獨立的信託機構,以實現對環境的長期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其目標是確保自然資源不被過度開發或破壞,並維護生態系統的健康與完整性。
環境信託通常基於以下幾個原則:
通過環境信託,可以有效地保護珍稀的自然景觀、野生動植物棲息地、水資源等,同時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這種模式在全球範圍內被廣泛應用,例如英國的國家信託(National Trust)和美國的土地信託(Land Trust),都是環境信託的成功實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