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中的污名研究起源於20世紀中期,主要受到歐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的著作《污名:受損身份的管理筆記》(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的深刻影響。戈夫曼在1963年出版的這本書中,首次系統性地探討了污名的概念及其對個體和社會的影響。
戈夫曼將污名定義為一種嚴重的社會貶低,使個體在他人眼中從完整、正常的人轉變為被貶低、受歧視的對象。他指出,污名不僅影響個體的自我認同,還影響他們與他人的互動方式。戈夫曼的研究揭示了污名如何通過社會互動被建構和維持,並探討了被污名化個體如何管理他們的身份以應對社會排斥。
此後,社會心理學家們進一步擴展了污名研究,探討了污名在不同社會群體中的表現,如種族、性別、性取向、殘疾等。研究還涉及污名的心理後果,如自尊心受損、心理健康問題以及社會排斥的影響。這些研究不僅深化了對污名現象的理解,還為制定減少污名和促進社會包容的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
總的來說,污名研究的根源在於對社會不平等和歧視現象的關注,旨在揭示和解決這些現象對個體和社會的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