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雙華離婚案,杜雙華資料,杜雙華星座
中文名:杜雙華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河北省衡水市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26日
星座:射手座
職業:商人
主要成就:
2006胡潤百富榜第14名
2006胡潤鋼鐵富豪榜第7名
2008胡潤富豪榜第2名
2003年任京華創新集團董事長
杜雙華資料
杜雙華,1965年生於河北衡水,國中畢業。
杜雙華在1987年就開始從事鋼鐵製造,1993年他創辦了河北京華制管,當時只有80餘萬元的產值和100多位員工。2001年開始,他相繼在唐山、包頭、萊蕪、廣州、四川等地成立了制管公司,並在2003年合併組建了京華創新集團,2005年產值100億元。2003年,杜雙華與山東萊鋼合資創辦了日照鋼鐵控股,2005年產值80億元。
2006胡潤百富榜第14名,2006胡潤鋼鐵富豪榜第7名。
2008年10月,杜雙華以350億的身家躍升至“胡潤百富榜”的榜眼之位。此時,在他治下的日照鋼鐵,業已成為民營鋼鐵企業中不多的“千萬噸級俱樂部”成員。2007年生產能力1100萬噸鋼,實際產鋼775萬噸,銷售收入228億元,利潤超過50億元。就單廠產能來說,超過山東鋼鐵集團中的主體濟鋼和萊鋼,實已成為山東省的第一鋼企。
杜雙華離婚案
2010年9月20日
宋雅紅向海淀法院起訴杜雙華,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共同財產。該案涉及近500億財產分割。
案件審理期間,杜雙華提交的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決。判決稱,由於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因此在女方缺席的情況下,將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判給了宋雅紅,兩個兒子判給了杜雙華,撫養費用由杜雙華自理。
隨後,海淀法院審理認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決已將兩人的婚姻關係解除,宋雅紅再就離婚提起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因此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
宋雅紅提出了抗訴。
2010年11月4日
衡水中院判決的離婚案在抗訴期限內,衡水中院依職權提起再審,稱“該判決書確有錯誤,應予再審,並裁定此案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2012年8月15日
北京市一中院終審裁定認為,衡水中院已裁定對該案進行再審,在這種情況下,宋雅紅另行選擇在北京法院起訴與杜雙華離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故維持海淀法院駁回起訴的裁定。
本案在衡水中院三樓第9法庭公開審理,杜雙華本人未出庭應訴。
杜雙華的律師當庭要求“不公開審理”,獲法庭支持。隨後,旁聽席上的記者被要求離開庭審現場。
11時30分許,庭審結束,杜雙華一方人員拒絕接受採訪,快步離開法院。
根據到庭人員的轉述,庭審一開始,審判長明確表示,杜雙華與宋雅紅已經於2001年被衡水中院判決離婚,再審開庭不再對離婚部分進行審理,只是對離婚案中的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審理。宋雅紅的律師陳旭提出,衡水中院再審裁定是認為該院2001年判決二人離婚的判決“確有錯誤”,再審應該對離婚案進行重新審查,而不是僅對財產部分進行重新審查。 (星座 /astro/)
到庭人員稱,合議庭並沒有接受陳旭的觀點,庭審繼續圍繞雙方財產分割部分展開。杜雙華的律師稱,根據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於離婚之後的財產分割有異議的案件,應該“另行起訴”。宋雅紅則認為,如果法院支持另行起訴,則意味著認可了“被離婚”的事實。由於杜雙華的資產高達四五百億,“另訴”分割財產,宋雅紅就面臨高額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