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夢關稅是指中國清朝時期對進出口商品徵收的一種關稅。這種關稅制度主要存在於19世紀中葉至20世紀初,特別是在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被迫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其中包括《南京條約》和《天津條約》,這些條約規定了中國必須對外國商品徵收較低的關稅,即所謂的「協定關稅」。
多夢關稅的特點是稅率較低,且由外國列強與中國政府協商確定,而不是由中國政府自主決定。這種關稅制度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主權和利益,使得外國商品能夠以較低的成本進入中國市場,從而壓制了中國的本土產業,加劇了中國的經濟困境。
多夢關稅的存在不僅影響了中國的經濟發展,還引發了社會的不滿和反抗,最終成為推動中國近代化改革和革命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清朝的滅亡和中華民國的建立,多夢關稅制度逐漸被廢除,中國開始恢復關稅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