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分類16,通常指的是16種人格類型分類,這一理論源於心理學家卡爾·榮格(Carl Jung)的心理類型理論,後來由凱薩琳·庫克·布里格斯(Katherine Cook Briggs)和她的女兒伊莎貝爾·布里格斯·邁爾斯(Isabel Briggs Myers)進一步發展,形成了著名的邁爾斯-布里格斯類型指標(Myers-Briggs Type Indicator,簡稱MBTI)。
MBTI將人格類型分為四個維度,每個維度有兩個對立的偏好,共有16種組合:
根據這四個維度的不同組合,MBTI定義了16種不同的人格類型,每種類型由四個字母代表,例如:
每種人格類型都有其獨特的特徵和行為模式。MBTI被廣泛套用於職業規劃、團隊建設、個人發展等領域,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他人,以及如何在不同情境下更有效地互動和溝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MBTI並不是一個科學上嚴格的測試,它更多地是一種工具,用於促進自我認識和人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