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卷六

  卷六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也。

  崔覲曰:夫易窮則有變,物極則反於初。故剝之為道,不可終盡,而受之於復也。

  (震下坤上)。復:亨。

  何妥曰:復者,歸本之名。群陰剝陽,至於幾盡,一陽來下,故稱反覆。陽氣復反,而得交通,故云“復亨”也。

  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虞翻曰:謂出震成乾,入巽成坤。坎為疾,十二訊息,不見坎象,故“出入無疾”。兌為朋,在內稱來;五陰從初,初陽正息而成兌,故“朋來無咎”矣。

  反覆其道,七日來復。

  案:易軌:一歲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坎、震、離、兌四方正卦,卦別六爻,爻生一氣。其餘六十卦,三百六十爻,爻主一日,當周天之數,餘五日四分日之一,以通閏余者也。剝卦陽氣盡於九月之終,至十月末,純坤用事。坤卦將盡,則復陽來。隔坤之一卦六爻。為六日。復來成震,一陽爻生,為七日。故言“反覆其道,七日來復”。是其義也。天道玄邈,理絕希慕,先儒已論,雖各指於日月,後學尋討,猶未測其端倪。今舉約文,略陳梗概,以候來悊,如積薪者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陽息臨成乾,小人道消,君子道長,故“利有攸往”矣。

  《彖》曰:復亨,

  虞翻曰:陽息坤,與垢旁通。剛反交初,故“亨”。

  剛反動,而以順行,

  虞翻曰:剛從艮入坤,從反震,故曰“反動”也。坤順震行,故“而以順行”。陽不從上來反初,故不言剛自外來。是以明不遠之復,入坤出震義也。

  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侯果曰:陽上出,君子道長也。陰下入,小人道消也。動而以行,故“出入無疾,朋來無咎”矣。

  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

  虞翻曰:謂乾成坤,反出於震而來復,陽為道,故“復其道”。剛為晝日。消乾六爻。為六日。剛來反初,故“七日來復,天行也”。

  侯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陽復而陰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陰復而陽升也。天地運往,陰陽升復,凡歷七月,故曰“七日來復”。此天之運行也。豳詩曰:一之曰觱發,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周之正月也;二之日,周之二月也。則古人呼月為日明矣。

  利有攸往,剛長也。

  荀爽曰:利往居五,剛道浸長也。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虞翻曰:坤為復。謂三復位時,離為見,坎為心。陽息臨成泰,乾天坤地。故“見天地之心”也。荀爽曰:復者,冬至之卦。陽起初九,為天地心。萬物所始,吉凶之先,故曰“見天地之心”矣。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虞翻曰:先王謂乾初。至日冬至之日。坤闔為閉關。巽為商旅,為近利市三倍,姤巽伏初,故商旅不行。姤象曰:後以施命誥四方。今隱復下,故後不省方,復為陽始,姤則陰始。天地之始,陰陽之首。已言先王,又更言後,後,君也。六十四卦,唯此重耳。

  宋衷曰:商旅不行,自天子至公侯,不省四方之事,將以輔遂陽體,成致君道也。制之者,王者之事。奉之者,為君之業也。故上言先王而下言後也。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崔覲曰:從坤反震,而變此爻,不遠復也。復而有應故獲“元吉”也。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侯果曰:祗,大也。往被陰剝,所以有悔。覺非遠復,故無大咎。以此修身,顏子之分矣。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王弼曰:得位居中。比初之上,而附順之下,仁之謂也。既處中位,親仁善鄰,復之休也。

  六三:頻復,厲,無咎。

  虞翻曰:頻蹙也。三失位,故“頻復,厲”。動而之正,故“無咎”也。

  《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侯果曰:處震之極,以陰居陽,懼其將危,頻蹙而復,履危反道,義亦無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虞翻曰:中謂初。震為行。初一陽爻,故稱“獨”。四得正應初,故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俗說以四位在五陰之中,而獨應復,非也。四在外體,又非內象,不在二五,何得稱“中行”耳?

  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侯果曰:坤為厚載,故曰“敦復”。體柔居剛,無應失位,所以有悔。能自考省,動不失中,故曰“無悔”矣。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

  虞翻曰:坤冥為迷,高而無應,故“凶”。五變正時,坎為災眚,故“有災眚”也。

  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

  虞翻曰:三復位時,而體師象,故“用行師”。陰逆不順,坤為死喪,坎流血,故“終有大敗”。姤乾為君滅藏於坤,坤為異邦,故“國君凶”矣。

  荀爽曰:坤為眾,故“用行師”也。謂上行師,而距於初。陽息上升,必消群陰,故“終有大敗”。國君,謂初也。受命復道,當從下升。今上六行師,王誅必加。故“以其國君凶”也。

  至於十年不克征。

  虞翻曰:坤為至,為十年。陰逆坎臨,故“不克征”。謂五變設險,故帥師敗喪,君而無征也。

  何妥曰:理國之道,須進善納諫。迷而不復,安可牧民?以此行師,必敗績矣。敗乃思復,失道已遠。雖復十年乃征,無所克矣。

  案:坤為先迷,故曰“迷復”。坤又為師象,故曰“行師”。坤數十,十年之象也。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虞翻曰:姤乾為君,坤陰滅之,以國君凶,故曰“反君道”也。

  《序卦》曰: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崔覲曰:物復其本,則為成實,故言復則無妄矣。

  (震下乾上)。無妄。

  何妥曰:乾上震下,天威下行,物皆絜齊,不敢虛妄也。

  元享,利貞。

  虞翻曰:遁上之初。此所謂四陽二陰,非大壯則遁來也。剛來交初,體乾,故“元亨”。三四失位,故“利貞”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非正謂上也。四已之正,上動成坎,故“有眚”。變而逆乘,天命不右,故“不利有攸往”矣。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剛自上降,為主於初,故“動而健,剛中而應”也。於是乎邪妄之道消,大通以正矣,無妄大亨,乃天道恆命也。

  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享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虞翻曰:動,震也。健、大亨謂乾。剛中謂五,而應二。大亨以正,變四承五;乾為天,巽為命,故曰“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無妄之往,何之矣。

  虞翻曰:謂四已變,上動體屯,坎為泣血漣如,故“何之矣”。

  天命不右,行矣哉。

  虞翻曰:天,五也。巽為命。右,助也。四已變成坤,天道助順。上動,逆乘巽命。故“天命不右,行矣哉”。言不可行也。馬君云:天命不右行,非矣。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物受之以生,無有災妄,故曰“物與無妄”也。

  虞翻曰:與,謂舉。妄,亡也。謂雷以動之,震為反生,萬物出震,無妄者也,故曰“物與無妄”。《序卦》曰: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而京氏及俗儒,以為大旱之卦,萬物皆死,無所復望,失之遠矣。有無妄然後可畜,不死明矣。若物皆死,將何畜聚,以此疑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虞翻曰:先王謂乾。乾盈為茂,艮為對時。體頤養象,萬物出震。故“以茂對時育萬物”。言物皆死,違此甚矣。

  侯果曰:雷震天下,物不敢妄;威震驚洽,無物不與,故“先王以茂養萬物”,乃對時而育矣。時泰,則威之以無妄;時否,則利之以嘉遁。是對時而化育也。

  初九:無妄,往吉。

  虞翻曰:謂應四也。四失位,故命變之正。四變得位,承五應初,故“往吉”。在外稱往也。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虞翻曰:四變應初,夫妻體正,故“往得志”矣。

  六二:不耕穫,不菑畲,則利有攸往。

  虞翻曰:有益耕象,無坤田,故“不耨”。震為禾稼,艮為手,禾在手中,故稱“獲”。田在初,一歲曰“菑”。在二、二歲曰“畲”。初爻非坤,故不菑而畲也。得位應五,利四變之益,則坤體成,有耒耨之利,故“利有攸往”。往應五也。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虞翻曰:四動坤虛,故“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虞翻曰:上動體坎,故稱“災”也。四動之正,坤為牛,艮為鼻為止;巽為桑,為繩,系牛鼻而止桑下,故“或系之牛”也。乾為行人,坤為邑人,乾四據三,故“行人之得”。三繫於四,故“邑人之災”。或說:以四變剛牛應初,震坤為死喪,故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虞翻曰:動得正,故“可貞”。承五應初,故“無咎”也。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虞翻曰:動陰承陽,故“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虞翻曰:謂四已之正,上動體坎;坎為疾,故曰“無妄之疾”也。巽為木,艮為石,故稱“藥”。坎為多眚,藥不可試,故“勿藥有喜”。康子饋藥,丘未達,故不嘗,此之謂也。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侯果曰:位正居尊,為無妄貴主,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三四妄處,五乃憂疾,非乖攝,則藥不可試。若下皆不妄,則不治自愈,故曰“勿藥有喜”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虞翻曰:動而成坎,故“行有眚”。乘剛逆命,故“無攸利”。天命不右,行矣哉。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崔覲曰:居無妄之中,有妄者也。妄而應三,上下非正。窮而反妄,故為災也。

  《序卦》曰: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崔覲曰:有誠實,則可以中心藏之,故言有無妄然後可畜也。

  (乾下艮上)。大畜:利貞。

  虞翻曰:大壯初之上,其德剛上也。與萃旁通。二五失位,故“利貞”。此萃五之復二,成臨。臨者。大也。至上有頤養之象,故名大畜也。

  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虞翻曰:二稱家,謂二五易位,成家人。家人體噬嗑食,故“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

  虞翻曰:剛健謂乾,篤實謂艮。二已之五,利涉大川。互體離坎,離為日,故“輝光日新”也。

  其德剛上而尚賢。

  蜀才曰:此本大壯卦。

  案:剛自初升,為主於外。剛陽居上,尊尚賢也。

  能健止,大正也。

  虞翻曰:健,乾。止,艮也。二五易位,故“大正”。舊讀言能止健,誤也。

  不家食吉,養賢也。

  虞翻曰:二五易位成家人。今體頤養象,故“不家食吉,養賢也”。

  案:乾為賢人也,艮為宮闕也,令賢人居於闕下,不家食之象。

  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京房曰:謂二變五體坎,故“利涉大川”。五天位,故曰“應乎天”。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

  向秀曰:止莫若山,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天為大器,山則極止,能止大器,故名大畜也。

  君子以多志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虞翻曰:君子謂乾。乾為言,震為行,坎為志;乾知大始,震在乾前,故“識前言往行”。有頤養象,故“以畜其德”矣。

  初九:有厲,利已。

  王弼曰:四乃畜已,未可犯也。進則災危,有厲則止,故能“利已”。

  《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虞翻曰:謂二變正,四體坎,故稱“災也”。

  九二:輿說腹。

  虞翻曰:萃坤為車,為腹;坤消乾成,故“車說腹。”腹,或作輻也。

  《象》曰:輿說腹,中無尤也。

  盧氏曰:乾為輿。

  案:輻車之鉤心。夾軸之物。處失其正,上應於五。五居畜盛,止不我升,故且說輻停留。待時而進退,得正,故“無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吉。日閒輿衛,

  虞翻曰:乾為良馬,震為驚走,故稱“逐”也。謂二已變,三在坎中,故“利艱貞吉”。離為日。二至五,體師象。坎為閒習,坤為車輿;乾人在上,震為驚衛,講武閒兵,故曰“日閒輿衛”也。

  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虞翻曰:謂上應也。五已變正,上動成坎,坎為志,故“利有攸往,與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告,元吉。

  虞翻曰:艮為童。五已之正。萃坤為牛。告謂以木楅其角。大畜,畜物之家,惡其觸害。艮為手,為小木。巽為繩。繩縛小木,橫著牛角,故曰“童牛之告”。得位承五,故元吉而喜,喜,謂五也。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侯果曰:坤為輿,故有牛矣。牿,楅也。以木為之,橫施於角,止其牴之威也。初欲上進,而四牿之。角既被牿,則不能觸四,是四童初之角也。四能牿初,與無角同,所以“元吉”而“有喜”矣。童牛,無角之牛也。《封人職》曰:設其楅衡。注云:楅設於角,衡設於鼻,止其牴觸也。

  六五:豶豕之牙,吉。

  虞翻曰:二變時,坎為豕。劇豕稱豶。令不害物。三至上,體頤象。五變之剛,巽為白;震為出;剛白從頤中出,牙之象也。動而得位,“豶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虞翻曰:五變得正,故“有慶也”。

  崔覲曰:《說文》:豶,劇豕。今俗猶呼劇豬是也。然以豕本剛突,劇乃性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於人也。以喻九二之剛健失位,若豕之劇,不足畏也;而六五應止之易,故“吉有慶矣”。

  案:九二坎爻,坎為豕也。以陽居陰,而失其位,若豕被劇之象也。

  上九:何天之衢,享。

  虞翻曰:何,當也。衢,四交道。乾為天,震艮為道。以震交艮,故“何天之衢,亨”。上變,坎為亨也。

  王弼曰:處畜之極,畜極則亨。何,辭也。猶云何畜,乃天之衢亨,道大行也。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虞翻曰:謂上據二陰。乾為天道,震為行,故“道大行矣”

  《序卦》曰: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崔覲曰:大畜剛健,輝光日新,可以觀其所養,故言“物畜然後可養”。

  (震下艮上)。頤:貞吉。

  虞翻曰:晉四之初。與大過旁通。養正則吉。謂三爻之正,五上易位,故“頤貞吉”。反覆不衰,與乾、坤、坎、離、大過、小過、中孚同義。故不從臨觀四陰二陽之例。或以臨二之上,兌為口,故有口實也。

  觀頤,

  虞翻曰:離為目,故“觀頤”,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

  虞翻曰:或以大過兌為口,或以臨兌為口。坤為自,艮為求。口實,頤中物,謂其自養。

  鄭玄曰:頤中,口車輔之名也。震動於下,艮止於上,口車動而上,因輔嚼物以養人,故謂之頤。頤,養也。能行養,則其幹事,故吉矣。二五離爻,皆得中。離為目,觀象也觀頤,觀其養賢與不肖也。頤中有物曰“口實”。自二至五有二坤,坤載養物,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觀其求可食之物,則貪廉之情可別也。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姚信曰:以陽養陰,動於下,止於上,各得其正,則吉也。

  宋衷曰:頤者,所由飲食自養也。君子割不正不食,況非其食乎。是故所養必得賢明,自求口實,必得體宜,是謂“養正”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

  侯果曰:王者所養,養賢則吉也。

  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侯果曰:此本觀卦。初六升五,九五降初,則成頤也。是自求口實,觀其自養。

  案:口實,謂頤口中也。實事可言。震,聲也。實物可食。艮,其成也。

  天地養萬物,

  崔元曰:天,上。地,初也。萬物,眾陰也。天地以元氣養萬物,聖人以正道養賢及萬民,此其聖也。

  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虞翻曰:乾為聖人,艮為賢人,頤下養上,故“聖人養賢”。坤陰為民,皆在震上。以貴下賤,大得民,故“以及萬民”。

  頤之時大矣哉。

  △天地養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人非頤不生,故大矣。

  《象》曰:山下有雷,頤。

  劉表曰:山止於上,雷動於下,頤之象也。

  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荀爽曰:雷為號令,今在山下閉藏,故“慎言語”。雷動於上,以陽食陰,艮以止之,故“節飲食”也。言出乎身,加乎民,故慎言語所以養人也。飲食不節,殘賊群生,故節飲食以養物。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

  虞翻曰:晉離為龜,四之初,故“舍爾靈龜”。坤為我,震為動;謂四失離入坤,遠應多懼,故“凶”矣。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侯果曰:初本五也。五互體艮,艮為山龜。自五降初,則為頤矣。是“舍爾靈龜”之德,來“觀朵頤”之饌。貪祿致凶。故“不足貴”。

  案:朵頤垂下,動之貌也。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頤,征凶。

  王肅曰:養下曰顛。拂,違也。經,常也。丘,小山,謂六五也。二宜應五,反下養初,豈非顛頤,違常於五也,故曰“拂經於丘”矣。拂丘雖阻常理,養下故謂養賢。上既無應,征必凶矣,故曰“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侯果曰:正則失養之類。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

  虞翻曰:三失位體剝,不正相應,弒父弒君,故“貞凶”。坤為十年,動無所應,故“十年勿用,無攸利”也。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虞翻曰:弒父弒君,故大悖也。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王弼曰:履得其位,而應於初,以上養下,得頤之義。故曰“顛頤吉”。下交近瀆,則咎矣。故“虎視眈眈”,威而不猛。故“其欲逐逐”,而尚敦實。修此二者,乃得全其吉而無咎矣。觀其自養則養正,察其所養則養賢,頤爻之貴,斯為盛矣。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虞翻曰:晉四之初,謂三已變,故“顛頤”。與屯四乘坎馬同義。坤為虎,離為目。眈眈,下視貌。逐逐,心煩貌,坤為吝嗇,坎水為欲,故“其欲逐逐”。得位應初,故“無咎”。謂上已反三成離,故“上施光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

  虞翻曰:失位,故拂經。無應順上。故“居貞吉”。艮為居也。涉上成坎,乘陽無應,故“不可涉大川”矣。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王弼曰:以陰居陽,拂頤之義也。無應於下,而比於上。故宜居貞,順而從上,則吉。

  上九:由頤,厲,吉。

  虞翻曰:由,自從也。體剝居上,眾陰順承,故“由頤”。失位,故“厲”。以坤艮自輔,故“吉”也。

  利涉大川。《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虞翻曰:失位,故厲之。五得正成坎,坎為大川,故“利涉大川”。變陽得位,故“大有慶”也。

  《序卦》曰: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崔覲曰:養則可動,動則過厚,故受之以大過也。

  (巽下兌上)。大過:棟橈。

  虞翻曰:大壯五之初,或兌三之初。棟橈謂三。巽為長木,稱棟。初上陰柔,本末弱,故“棟橈”也。

  利有攸往,亨。

  虞翻曰:謂二也。剛過而中,失位無應,利變應五;之外稱往,故“利有攸往”,乃“亨”也。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虞翻曰:陽稱大,謂二也。二失位,故“大者過也”。

  棟橈,本末弱也。

  向秀曰:棟橈則屋壞,主弱則國荒。所以橈,由於初上兩陰爻也。初為善始,末是令終。始終皆弱,所以“棟橈”。

  王弼曰:初為本而上為末也。

  侯果曰:本,君也。末,臣也。君臣俱弱,棟橈者也。

  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虞翻曰:剛過而中,謂二。說,兌也。故“利有攸往”。大壯震五之初,故“亨”。與遁同義。

  大過之時大矣哉。

  虞翻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藉用白茅。女妻有子,繼世承祀,故“大矣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

  案:兌,澤也。巽,木滅漫也。凡木生近水者楊也。遇澤太過,木則漫滅焉。二五枯楊,是其義。

  君子以獨立不懼,遁世無悶。

  虞翻曰:君子謂乾初。陽伏巽中,體復一爻,潛龍之德,故稱“獨立不懼”。違則憂之,乾初同義,故“遁世無悶”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虞翻曰:位在下稱藉,巽柔白為茅,故“藉用白茅”。失位,咎也。承二過四,應五士夫,故“無咎”矣。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侯果曰:以柔處下,履非其正,咎也。苟能絜誠肅恭不怠,雖置羞於地,可以薦奉,況藉用白茅,重慎之至,何咎之有矣。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虞翻曰,稊,穉也。楊葉未舒稱稊。巽為楊,乾為老,老楊故枯。陽在二也。十二月時,周之二月。兌為雨澤,枯楊得澤復生稊。二體乾老,故稱“老夫”。女妻謂上兌,兌為少女,故曰“女妻”。大過之家,過以相與,老夫得其女妻,故“無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虞翻曰:謂二過初與五,五過上與二。獨大過之爻得過其應,故“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凶。《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虞翻曰:本末弱,故橈。輔之益橈,故“不可以有輔”。陽以陰為輔也。

  九四:棟隆,吉。有他吝。

  虞翻曰:隆,上也。應在於初。已與五,意在於上。故“棟隆,吉”。失位動,入險而陷於井,故“有他吝”。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虞翻曰:乾為動直,遠初近上,故“不橈下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虞翻曰:陽在五也。夬三月時,周之五月。枯楊得澤,故生華矣。老婦謂初,巽為婦,乾為老,故稱“老婦”也。士夫謂五。大壯震為夫,兌為少,故稱“士夫”。五過二,使應上。二過五,使取初。五得位,故“無咎”。陰在二多譽,今退伏初,故“無譽”。體姤淫女,故“過以相與”。使應少夫。《象》曰:“亦可醜也。”舊說以初為女妻,上為老婦,誤矣。馬君亦然。荀公以初陰失正,當變,數六,為女妻。二陽失正,數九,為老夫。以五陽得正位,不變,數七,為士夫。上陰得正,數八,為老婦。此何異俗說也。悲夫學之難,而以初本為小,反以上末為老。後之達者,詳其義焉。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虞翻曰:乾為久,枯而生華,故不可久也。婦體姤淫,故“可醜”也。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

  虞翻曰:大壯震為足,兌為水澤。震足沒水,故“過涉”也。頂,首也。乾為頂,頂沒兌水中,故“滅頂兇”。乘剛,咎也。得位,故“無咎”。與滅耳同義也。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九家易》曰:君子以禮義為法,小人以畏慎為宜。至於大過之世,不復遵常,故君子犯義,小人犯刑。而家家有誅絕之罪。不可咎也。大過之世,君子遜遁,不行禮義,謂當不義則爭之,若比干諫而死是也。桀紂之民,可比屋而誅。上化致然,亦不可咎。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是其義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崔覲曰:大過不可以極,極則過涉滅頂,故曰“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也。

  (坎下坎上)。坎:習坎,有孚,唯心亨,行有尚。

  虞翻曰:乾二五之坤,與離旁通。於爻,觀上之二。習,常也。孚,信,謂二五。水行往來,朝宗于海,不失其時,如月行天,故習坎為孚也。

  維心亨,

  虞翻曰:坎為心。乾二五旁行流坤,陰陽會合,故“亨”也。

  行有尚。

  虞翻曰:行謂二,尚謂五也。二體震,為行動得正應五,故“行有尚,往有功也”。

  《彖》曰:習坎,重險也。

  虞翻曰:兩象也。天險地險,故曰“重險也”。

  水流而不盈,

  荀爽曰:陽動陰中,故“流”。陽陷陰中,故“不盈”也。

  陸績曰:水性趨下,不盈溢崖岸也。月者水精,月在天,滿則虧,不盈溢之義也。

  行險而不失其信。

  荀爽曰:謂陽來為險,而不失中。中稱信也。

  虞翻曰:信,謂二也。震為行。水性有常,訊息與月相應,故“不失其信”矣。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

  侯果曰:二五剛而居中,則“心亨”也。

  行有尚,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謂五。二動應五,故“往有功也”。

  天險不可升也,

  虞翻曰:謂五在天位。五從乾來,體屯難。故“天險不可升也”。

  地險山川丘陵也。

  虞翻曰:坤為地,乾二之坤,故曰“地險”。艮為山,坎為川;半山稱丘,丘下稱陵。故曰“地險山川丘陵也”。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

  虞翻曰:王公大人謂乾五。坤為邦。乾二之坤成坎險,震為守,有屯難象。故“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離言王用出征以正邦是也。

  案:九五,王也,六三,三公也。艮為山城,坎為水也。王公設險之象也。

  險之時用大矣哉。

  王肅曰:守險以德,據險以時,成功大矣。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陸績曰:洊,再。習,重也。水再至而溢,通流不捨晝夜。重習相隨以為常,有似於習,故君子象之。以常習教事,如水不息也。

  虞翻曰:君子謂乾。五在乾,稱大人;在坎,為君子。坎為習、為常,乾為德,震為行,巽為教令,坤為事,故“以常德行習教事”也。

  初六:習坎,入於坎窞,凶。

  乾寶曰:窞,坎之深者也。江河淮濟,百川之流行乎地中,水之正也。及其為災,則泛溢平地,而入於坎窞,是水失其道也。刑獄之用,必當於理,刑之正也。及其不平,則枉濫無辜,是法失其道也。故曰“入於坎窞,凶”矣。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虞翻曰:習,積也。位下,故習坎為人。坎中小穴稱窞。上無其應,初二失正,故曰“失道凶”矣。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虞翻曰:陽陷陰中,故“有險”。據陰有實,故“求小得”也。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荀爽曰:處中而比初三,未足為援。雖求小得,未出於險中。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於坎窞,勿用。

  虞翻曰:坎在內,稱來,在坎終,故“來之坎坎”。枕,止也。艮為止。三失位乘二,則險。承五隔四,故“險且枕”。入於坎窞,體師三輿,故“勿用”。

  《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乾寶曰:坎,十一月卦也。又失其位,喻殷之執法者,失中之象也。來之坎者,斥周人觀釁於周也。枕,安也。險且枕者,言安忍以暴政加民,而無哀矜之心,淫刑濫罰,百姓無所措手足,故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

  虞翻曰:震主祭器,故有“樽簋”。坎為酒。簋,黍稷器。三至五,有頤口象。震獻在中,故為“簋”。坎為木,震為足;坎酒在上,樽酒之象。貳,副也。坤為缶,禮有副樽,故“貳用缶”耳。

  內約自牖,終無咎。

  虞翻曰:坎為內也。四陰小,故“約”。艮為牖,坤為戶,艮小光照戶牖之象;貳用缶。故“內約自牖”。得位承五,故“無咎”。

  崔覲曰:於重險之時,居多懼之地,近三而得位,比五而承陽。修其絜誠,進其忠信,則雖祭祀省薄,明德惟馨。故曰“樽酒簋,貳用缶”。內約,文王於紂時行此道,從羑里內約,卒免於難,故曰“自牖,終無咎也”。

  《象》曰:樽酒簋,剛柔際也。

  虞翻曰:乾剛坤柔,震為交,故曰“剛柔際也”。

  九五:坎不盈,禔既平,無咎。

  虞翻曰:盈,溢也。艮為止,謂水流而不盈。坎為平。禔,安也。艮止坤安,故“禔既平”。得位正中,故“無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光大也。

  虞翻曰:體屯五中,故未光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凶。

  虞翻曰:徽纆,黑索也。觀巽為繩,艮為手,上變入坎。故“系用徽纆”。寘,置也。坎多心,故“叢棘”。獄外種九棘,故稱“叢棘”。二變則五體剝,剝傷坤殺,故“寘於叢棘”也。不得,謂不得出獄。艮止坎獄。乾為歲,五從乾來,三非其應,故曰“三歲不得,凶”矣。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九家易》曰:坎為叢棘,又為法律。

  案《周禮》:王之外朝,左九棘,右九棘,面三槐,司寇公卿議獄於其下。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也。

  案:坎於木堅而多心,叢棘之象也。坎下巽爻,巽為繩直,“系用徽纆”也。馬融云:徽纆,索也。劉表云:三股為徽,兩股為纆,皆索名。以系縛其罪人矣。

  《序卦》曰: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崔覲曰:物極則反。坎雖陷於地,必有所麗於天,而受之以離也。

  (離下離上)。離:利貞,亨。

  虞翻曰:坤二五之乾,與坎旁通。於爻,遯初之五,柔麗中正,故“利貞,亨”。

  畜牝牛,吉。

  虞翻曰:畜,養也。坤為牝牛。乾二五之坤成坎,體頤養象。故“畜牝牛,吉”。俗說皆以離為牝牛,失之矣。

  《彖》曰:離,麗也。

  荀爽曰:陰麗於陽,相附麗也。亦為別離,以陰隔陽也。離者,火也。托於木,是其附麗也。煙焰飛升,炭灰降滯,是其別離也。

  日月麗乎天。

  虞翻曰:乾五之坤成坎,為月;離為日。日月麗天也。

  百穀草木麗乎也。

  虞翻曰:震為百穀,巽為草木,坤為地。乾二五之坤成坎。震體屯。屯者,盈也。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萬物出震,故“百穀草木麗乎地”。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虞翻曰:兩象,故重明。正謂五陽。陽變之坤來化乾,以成萬物,謂離日“化成天下”也。

  柔麗乎中正,故亨。

  虞翻曰:柔謂五陰,中正謂五伏陽。出在坤中,畜牝牛。故“中正”而“亨”也。

  是以畜牝牛吉也。

  荀爽曰:牛者,土也。生土於火。離者,陰卦。牝者,陰性,故曰“畜牝牛吉”矣。

  《象》曰:明兩作離,

  虞翻曰:兩謂日與月也。乾五之坤成坎,坤二之乾成離,離坎日月之象,故“明兩作離”。作,成也。日月在天,動成萬物,故稱作矣。或以日與火為明。兩作也。

  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

  虞翻曰:陽氣稱大人,則乾五大人也。乾二五之光,繼日之明。坤為方,二五之坤。震東兌西,離南坎北,故曰“照於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荀爽曰:火性炎上,故初欲履錯於二。二為三所據。故“敬之”則“無咎”矣。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王弼曰:錯然,敬慎之貌也。處離之始,將進其盛,故宜慎所履。以敬為務,辟其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侯果曰:此本坤爻,故云“黃離”。來得中道,所以“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離,

  荀爽曰:初為日出,三為日昃,以喻君道衰也。

  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九家易》曰:鼓缶者以目下視。離為大腹,瓦缶之象,謂不取二也。歌者口仰向上,謂兌為口,而向上取五也。日昃者,向下也。今不取二,而上取五,則上九耋之陽稱大也。嗟者,謂上被三奪五,憂嗟窮凶也。火性炎上,故三欲取五也。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家易》曰:日昃當降,何可久長。三當據二,以為鼓缶,而今與四同取於五,故曰“不鼓缶而歌”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荀爽曰:陽升居五,光炎宣揚,故“突如”也。陰退居四,灰炭降墜,故“其來如”也。陰以不正,居尊乘陽。歷盡數終,天命所誅。位喪民畔,下離所害。故“焚如”也。以離入坎,故“死如”也。火息灰損,故“棄如”也。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九家易》曰:在五見奪,在四見棄,故“無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

  荀爽曰:六五陰柔,退居於四,出離為坎,故“出涕沱若”。而下,以順陰陽也。

  戚嗟若,吉。

  虞翻曰:坎為心,震為聲,兌為口,故“戚嗟若”。動而得正,尊麗陽,故“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九家易》曰:戚嗟順陽,附麗於五,故曰“離王公也”。陽當居五,陰退還四,五當為王。三則三公也。四處其中,附上下矣。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虞翻曰:王謂乾。乾二五之坤成坎,體師象;震為出,故“王用出征”。首謂坤。二五來折乾,故“有嘉折首”。醜,類也。乾徵得坤陰類,乾陽物,故“獲非其醜,無咎”矣。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虞翻曰:乾五出征坤,故“正邦也”。

《周易集解》卷六相關內容:

周公算命熱門測算:

周公算命易經六十四卦四柱八字天罡地煞周易算命六壬神課梅花易數算命文章
姓名測試男孩名字大全女孩名字大全起名大全寶寶起名成人改名公司起名店鋪起名康熙字典百家姓
抽籤占卜觀音靈籤呂祖靈籤黃大仙靈籤關帝靈籤天后靈籤車公靈籤佛祖靈籤周公靈籤土地公靈籤北帝靈籤月老靈籤月下老人靈籤月老靈籤姻緣籤五路財神靈籤城隍爺靈籤孔子聖籤王公靈籤財神爺靈籤
民俗看相生男生女預測表眼皮跳測吉凶打噴嚏測吉凶耳鳴測吉凶面熱測吉凶二十四香譜圖解萬年曆農曆陽曆轉換花語大全手相算命圖解痣相算命圖解面相圖解手相圖解痣相圖解骨相圖解體相圖解
十二星座白羊座金牛座雙子座巨蟹座獅子座處女座天秤座天蠍座射手座魔羯座水瓶座雙魚座星座配對星座運勢星座排行星座知識星座愛情星座分析星座名人星座故事
星座知識星座配對 星座分析 星座星象 星座運勢 星座查詢 星座日期 12星座 星座生日 星座月份 星座性格 上升星座 牡羊座 金牛座 雙子座 巨蟹座 獅子座 處女座 天秤座 天蠍座 射手座 摩羯座 水瓶座 雙魚座
十二生肖屬鼠屬牛屬虎屬兔屬龍屬蛇屬馬屬羊屬猴屬雞屬狗屬豬生肖配對屬相星座生肖運勢
風水知識家居風水辦公室風水臥室風水客廳風水房屋風水廚房風水墓地風水風水用品
心理測試愛情測試性格測試趣味測試財富測試智商測試職業測試社交測試惡搞測試情商測試綜合測試血型性格A型血B型血O型血AB型血血型配對星座血型生肖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