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第二卷 下經2

  《象》曰:“震來”,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躋,子西反。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億”字未詳。又當喪其貨貝,而升於九陵之上。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無眚矣。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泥,乃計反。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遂者,無反之意。泥,滯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喪,息浪反。以六居五,而處震時,無時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無所喪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無喪矣。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索,桑落反。矍,俱縛反。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凶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其身之時,恐懼修省,則可以無咎,而亦不能免於婚媾之有言。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中,謂中心。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於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無咎也。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止於所當止,則不隨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如是,則雖行於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此釋卦名。艮之義則止也。然行止各有其時,故時止而止,止也;時行而行,亦止也。艮體篤實,故又有光明之義。大畜於艮,亦以輝光言之。“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此釋卦辭。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體言,內外之卦,陰陽敵應而不相與也。不相與,則內不見己,外不見人,而無咎矣。晁氏云:“‘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以陰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占者如之,則無咎。而又以其陰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拯,之凌反。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為限,則腓所隨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夤,引真反。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也。止於腓,則不進而已。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厲薰心,不安之甚也。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無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悔,謂以陰居陽。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正”字羨文,叶韻可見。

  上九,敦艮,吉。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於止者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漸,漸進也。為卦止於下,而巽於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之”字疑衍,或是“漸”字。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以卦變釋利貞之意。蓋此卦之變,自《渙》而來,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皆為得位之正。其位,剛得中也。以卦體言,謂九五。止而巽,動不窮也。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二者皆當以漸而進。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

  初六,鴻漸於乾,小子厲,有言,無咎。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乾,水涯也。始進於下,未得所安,而上復無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為小子厲,雖有言,而於義則無咎也。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衎,苦旦反。磐,大石也。漸遠於水,進於磐而益安矣。衎衎,和樂意。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素飽,如《詩》言“素餐”。得之以道,則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復,房六反。鴻,水鳥,陸非所安也。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夫征則不復,婦孕則不育,凶莫甚焉。然以其過剛也,故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雖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離,力智反。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桷,音角。鴻不木棲。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則可以安矣。

  六四乘剛而順巽,故其象如此。占者如之,則無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六二正應在下,而為三四所隔,然終不能奪其正也。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胡氏、程氏皆云:“‘陸’當作‘逵’,謂雲路也。”今以韻讀之,良是。儀,羽旄旌纛之飾也。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為儀飾。位雖極高,而不為無用之象,故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漸進愈高,而不為無用。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兌下,震上。

  歸妹:征凶,無攸利。婦人謂嫁曰歸。妹,少女也。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占征凶,而無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釋卦名義也。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說以動,所歸妹也。說,音悅。又以卦德言之。“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又以卦體釋卦辭。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娣,音弟。跛,波我反。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恆,謂有常久之德。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眇能視,承上爻而言。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內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適,而反歸為娣之象。或曰:須,女之賤者。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九四,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袂,彌計反。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望之象。而占者如之,則吉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刲,苦圭反。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而不終者也。故其象如此,而於占為無所利也。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假,更白反。豐,大也。以明而動,盛大之勢也,故其占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極當衰,則又有憂道焉。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但能守常,不至於過盛則可矣,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

  《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以卦德釋卦名義。“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釋卦辭。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訊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此又發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折,之舌反。取其威照並行之象。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配主,謂四,旬,均也,謂皆陽也。當豐之時,明動相資,故初九之遇九四,雖皆陽剛,而其占如此也。

  《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戒占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蔀,音部。六二居豐之時,為離之主,至明者也。而上應六五之柔暗,故為豐蔀見斗之象。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往而從之,則昏暗之主,必反見疑,唯在積其誠意以感發之,則吉。戒占者宜如是也。虛中,有孚之象。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沬、昧同,莫佩反。折,食列反。沛,一作“旆”,謂幡幔也,其蔽甚於蔀矣。沬,小星也。三處明極,而應上六,雖不可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象》與六二同。夷,等夷也,謂初九也。其占為當豐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則吉也。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質雖柔暗,若能來致天下之明,則有慶譽而吉矣。蓋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占者能如是,則如其占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闃,苦具鳥反。以陰柔居豐極,處動終,明極而反暗者也。故為豐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無人、不覿,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窺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藏,謂障蔽。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旅,羇旅也。山止於下,火炎於上,為去其所止而不處之象,故為旅。以六五得中於外,而順乎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離麗於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貞,則吉。旅非常居,若可苟者。然道無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須臾離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以卦體、卦德釋卦辭。旅之時義大矣哉。旅之時為難處。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當旅之時,以陰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其童僕之貞信,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喪,息浪反。《象》同。過剛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喪其童僕,則不止於失其心矣。故貞字連下句為義。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

  九四,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以陽居陰,處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然非其正位,又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象》曰:“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射,石亦反。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雖不無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上逮,言其譽命聞於上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於易,凶。喪、易,並去聲。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驕而不順,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巽,入也。一陰伏於二陽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陰為主,故其占為小亨;以陰從陽,故又利有所往。然必知所從,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見大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釋卦義也。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為申命也。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以卦體釋卦辭。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五。柔,謂初四。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隨,相繼之義。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初以陰居下,為巽之主,卑巽之過,故為進退不果之象。若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二以陽處陰而居下,有不安之意。然當巽之時,不厭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為能過於巽,而丁寧煩悉其辭,以自道達,則可以吉而無咎,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為屢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陰柔無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而以陰居陰,處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為卜田之吉占也。三品者,一為乾豆,一為賓客,一以充庖。

  《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先,西薦反。後,胡豆反。

  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巽體,故有悔,以有貞而吉也,故得亡其悔而無不利。有悔,是無初也,亡之,是有終也。庚,更也,事之變也。先庚三日,丁也,後庚三日,癸也。丁,所以丁甯於其變之前,癸,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有所變更而得此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喪,息浪反。下同。巽在床下,過於巽者也。喪其資斧,失所以斷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矣。居巽之極,失其陽剛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正乎凶,言必凶。

  兌下,兌上。

  兌:亨,利貞。兌,說也。一陰進乎二陽之上,喜之見乎外也。其象為澤,取其說萬物,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卦體剛中而柔外,剛中故說而亨,柔外故利於貞。蓋說有亨道,而其妄說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為說亨,剛中,故利於貞,亦一義也。

  《彖》曰:“兌”,說也。說,音悅。下同。釋卦名義。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先,西薦反,又如字。難,乃旦反。以卦體釋卦辭,而極言之。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兩澤相麗,互相滋益。朋友講習,其象如此。

  初九,和兌,吉。以陽爻居說體,而處最下,又無系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居卦之初,其說也正,未有所疑也。

  九二,孚兌,吉,悔亡。剛中為孚,居陰為悔。占者以孚而說,則吉而悔亡矣。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六三,來兌,凶。陰柔不中正,為兌之主,上無所應,而反來就二陽以求說,凶之道也。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四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不能決,而商度所說,未能有定。然質本陽剛,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惡柔邪也。如此則有喜矣。象占如此,為戒深矣。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九五,孚於剝,有厲。剝,謂陰能剝陽者也。九五,陽剛中正,然當說之時,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上六陰柔,為說之主,處說之極,能妄說以剝陽者也。故其占但戒以信於上六,則有危也。

  《象》曰:“孚於剝”,位正當也。與《履》九五同。

  上六,引兌。上六成說之主,以陰居說之極,引下二陽相與為說,而不能必其從也。故九五當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渙,呼亂反。假,庚白反。渙,散也。為卦下坎上巽,風行水上,離披解散之象,故為渙。其變則本自《漸》卦,九來居二而得中,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故其占可亨。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貞”,則占者之深戒也。

  《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上,如字,又,時掌反。以卦變釋卦辭。“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中,謂廟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皆所以合其散。

  初六,用拯,馬壯,吉。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為力既易,又有壯馬,其吉可知。初六非有濟渙之才,但能順乎九二,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機,音幾。九而居二,宜有悔也,然當渙之時,來而不窮,能亡其悔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蓋九奔而二機也。

  《象》曰:“渙奔其機”,得願也。

  六三,渙其躬,無悔。陰柔而不中正,有私於己之象也。然居得陽位,志在濟時,能散其私以得無悔,故其占如此。大率此上四爻,皆因渙以濟渙者也。

  《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占者如是,則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渙之時,能散其號令,與其居積,則可以濟渙而無咎矣,故其象占如此。九五巽體,有號令之象。汗,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渙王居,如陸贄所謂“散小儲而成大儲”之意。

  《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去,起呂反。上九以陽居渙極,能出乎渙,故其象占如此。血,謂傷害。逖,當作“惕”,與《小畜》六四同。言渙其血則去,渙其惕則出也。

  《象》曰:“渙其血”,遠害也。遠,袁萬反。

  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節,有限而止也。為卦下兌上坎,澤上有水,其容有限,故為節。節固自有亨道矣。又其體陰陽各半而二五皆陽,故其占得亨。然至於太甚,則苦矣,故又戒以不可守以為貞也。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以卦體釋卦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又以理言。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說,音悅。又以卦德、卦體言之。當位、中正,指五。又坎為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極言節道。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行,下孟反。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戶庭,戶外之庭也。陽剛得正,居節之初,未可以行,能節而止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塞,悉則反。

  九二,不出門庭,凶。門庭,門內之庭也。九二當可行之時,而失剛不正,上無應與,知節而不知通,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陰柔而不中正,以當節時,非能節者,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此“無咎”與諸爻異,言無所歸咎也。

  六四,安節,亨。柔順得正,上承九五,自然有節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所謂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居節之極,故為苦節。既處過極,故雖得正,而不免於凶。然禮奢寧儉,故雖有悔,而終得亡之也。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兌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孚,信也。為卦二陰在內,四陽在外,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為中虛,以二體言之為中實,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說以應上,上巽以順下,亦為孚義。豚魚,無知之物。又,木在澤上,外實內虛,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魚,涉險難,而不可以失其貞。故占者能致豚魚之應,則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於貞也。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說,音悅。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以卦象言。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信而正,則應乎天矣。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初九,虞吉,有他,不燕。他,湯何反。當中孚之初,上應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復有他焉,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辭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和,胡臥反。靡,亡池反。九二,中孚之實,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故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之象。鶴在陰,謂九居二。好爵,謂得中。靡與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而彼亦繫戀之也。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敵,謂上九,信之窮者。六三,陰柔不中正,以居說極,而與之為應,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幾,音機。望,無方反。六四,居陰得正,位近於君,為月幾望之象。馬匹,謂初與己為匹,四乃絕之,而上以信於五,故為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上,上聲。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攣,力圓反。九五,剛健中正,中孚之實,而居尊位,為孚之主者也。下應九二,與之同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居信之極,而不知變,雖得其貞,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此。雞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極,為登於天。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變,亦猶是也。

  《象》曰:“翰音登於天”,何可長也!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小,謂陰也。為卦四陰在外,二陽在內,陰多於陽,小者過也。既過於陽,可以亨矣。然必利於守貞,則又不可以不戒也。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體內實外虛,如鳥之飛,其聲下而不上,故能致飛鳥遺音之應,則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類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以卦體釋卦名義與其辭。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以二五言。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以三四言。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以卦體言。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山上有雷,其聲小過。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甚過。《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初六,飛鳥以凶。初六陰柔,上應九四,又居過時,上而不下者也。“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故其象占如此。郭璞《洞林》:“占得此者,或致羽蟲之孽。”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六二柔順中正,進則過三四而遇六五,是過陽而反遇陰也。如此,則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適遇其臣也。皆過而不過,守正得中之意,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以臣不可過故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戕,在良反。小過之時,事每當過,然後得中。九三以剛居正,眾陰所欲害者也。而自恃其剛,不肯過為之備,故其象占如此。若占者能過防之,則可以免矣。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當過之時,以剛處柔,過乎恭矣,無咎之道也。弗過遇之,言弗過於剛而適合其宜也。往則過矣,故有厲而當戒;陽性堅剛,故又戒以勿用永貞。言當隨時之宜,不可固守也。或曰:弗過遇之,若以六二爻例,則當如此說,若依九三爻例,則過遇當如過防之義。未詳孰是,當闕以俟知者。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爻義未明,此亦當闕。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弋,余職反。以陰居尊,又當陰過之時,不能有為,而弋取六二以為助,故有此象。在穴,陰物也。兩陰相得,其不能濟大事可知。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已上,太高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眚,生領反。六以陰居動體之上,處陰過之極,過之已高而甚遠者也,故其象占如此。或曰:遇過,恐亦只當作“過遇”,義同九四。未知是否。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既濟,事之既成也。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為既濟。亨小,當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辭,皆有警戒之意,時當然也。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濟”下疑脫“小”字。“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以卦體言。“初吉”,柔得中也。指六二。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曳,以制反。濡,音如。輪在下,尾在後,初之象也。曳輪則車不前,濡尾則狐不濟。既濟之初,謹戒如是,無咎之道。占者如是,則無咎矣。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喪,息浪反。茀,力佛反。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而九五居既濟之時,不能下賢以行其道,故二有婦喪其茀之象。茀,婦車之蔽,言失其所以行也。然中正之道,不可終廢,時過則行矣。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既濟之時,以剛居剛,高宗伐鬼方之象也。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後克,戒占者不可輕動之意。小人勿用,占法與《師》上六同。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憊,蒲拜反。

  六四,糸需有衣袽,終日戒。糸需,而朱反。袽,女居反。既濟之時,以柔居柔,能預備而戒懼者也,故其象如此。程子曰:“糸需,當作濡。衣袽,所以塞舟之罅漏。”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東陽西陰,言九五居尊,而時已過,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時也。又當文王與紂之事,故其象占如此。《彖辭》初吉終亂,亦此意也。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上六,濡其首,厲。既濟之極,險體之上,而以陰柔處之,為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占者不戒,危之道也。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汔,許訖反。未濟,事未成之時也。水火不交,不相為用,卦之六爻,皆失其位,故為未濟。汔,幾也。幾濟而濡尾,猶未濟也。占者如此,何所利哉?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指六五言。“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水火異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觀象而審辨之。初六,濡其尾,吝。以陰居下,當未濟之初,未能自進,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極”字未詳,考上下韻亦不葉,或恐是“敬”字,今且闕之。九二,曳其輪,貞吉。以九二應六五,而居柔得中,為能自止而不進,得為下之正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九居二,本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陰柔不中正,居未濟之時,以征則凶,然以柔乘剛,將出乎坎,有利涉之象,故其占如此。蓋行者可以水浮,而不可以陸走也。或疑“利”字上當有“不”字。

  《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以九居四,不正而有悔也。能勉而貞,則悔亡矣。然以不貞之資,欲勉而貞,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故為伐鬼方,三年而受賞之象。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以六居五,亦非正也。然文明之主,居中應剛,虛心以求下之助,故得貞而吉,且無悔。又有光輝之盛,信實而不妄,吉而又吉也。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暉者,光之散也。

  上九,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以剛明居未濟之極,時將可以有為,而自信自養以俟命,無咎之道也。若縱而不反,如狐之涉水而濡其首,則過於自信,而失其義矣。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周公算命熱門測算:

周公算命易經六十四卦四柱八字天罡地煞周易算命六壬神課梅花易數算命文章
姓名測試男孩名字大全女孩名字大全起名大全寶寶起名成人改名公司起名店鋪起名康熙字典百家姓
抽籤占卜觀音靈籤呂祖靈籤黃大仙靈籤關帝靈籤天后靈籤車公靈籤佛祖靈籤周公靈籤土地公靈籤北帝靈籤月老靈籤月下老人靈籤月老靈籤姻緣籤五路財神靈籤城隍爺靈籤孔子聖籤王公靈籤財神爺靈籤
民俗看相生男生女預測表眼皮跳測吉凶打噴嚏測吉凶耳鳴測吉凶面熱測吉凶二十四香譜圖解萬年曆農曆陽曆轉換花語大全手相算命圖解痣相算命圖解面相圖解手相圖解痣相圖解骨相圖解體相圖解
十二星座白羊座金牛座雙子座巨蟹座獅子座處女座天秤座天蠍座射手座魔羯座水瓶座雙魚座星座配對星座運勢星座排行星座知識星座愛情星座分析星座名人星座故事
星座知識星座配對 星座分析 星座星象 星座運勢 星座查詢 星座日期 12星座 星座生日 星座月份 星座性格 上升星座 牡羊座 金牛座 雙子座 巨蟹座 獅子座 處女座 天秤座 天蠍座 射手座 摩羯座 水瓶座 雙魚座
十二生肖屬鼠屬牛屬虎屬兔屬龍屬蛇屬馬屬羊屬猴屬雞屬狗屬豬生肖配對屬相星座生肖運勢
風水知識家居風水辦公室風水臥室風水客廳風水房屋風水廚房風水墓地風水風水用品
心理測試愛情測試性格測試趣味測試財富測試智商測試職業測試社交測試惡搞測試情商測試綜合測試血型性格A型血B型血O型血AB型血血型配對星座血型生肖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