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下經鹹傳卷四

  下經鹹傳卷四

  下經鹹傳卷四 鹹

  鹹:亨,利貞,取女吉。

  《彖》曰:鹹,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1)。止而說(2),男下女(3),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4),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5)。

  (1)是以亨也。 (2)故“利貞”也。 (3)“取女吉”也。 (4)二氣相與,乃“化生”也。 (5)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感也。凡感之為道,不能感非類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類之義也。同類而不相感應,以其各亢所處也,故女雖應男之物,必下之而後取女乃吉也。

  《象》曰: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以虛受人(1)。

  (1)物乃感應。

  初六:鹹其拇(1)。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2)。

  (1)處鹹之初,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實,未至傷靜。 (2)四屬外也。

  六二:鹹其腓,凶。居吉(1)。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2)。

  (1)鹹道轉進,離拇升腓,腓體動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則吉矣。處不乘剛,故可以居而獲吉。 (2)陰而為居,順之道也。不躁而居,順不害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隨,往吝(1)。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1)股之為物,隨足者也。進不能制動,退不能靜處,所感在股,“志在隨人”者也。“志在隨人”,所執亦以賤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1)。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2)。“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1)處上卦之初,應下卦之始,居體之中,在股之上,二體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則至於害,故必貞然後乃吉,吉然後乃得亡其悔也。始在於感,未盡感極,不能至於無思以得其黨,故有“憧憧往來”,然後“朋從其思”也。 (2)未感於害,故可正之,得“悔亡”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1)。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1)“脢”者,心之上,口之下,進不能大感,退亦不為無志,其志淺末,故“無悔”而已。

  上六:鹹其輔、頰、舌(1)。

  《象》曰:“鹹其輔、頰、舌”,滕口說也(2)。

  (1)鹹道轉末,故在口舌言語而已。 (2)“輔、頰、舌”者,所以為語之具也。“鹹其輔頰舌”,則“滕口說”也。“憧憧往來”,猶未光大,況在滕口,薄可知也。

  下經鹹傳卷四 恆

  恆:亨,無咎,利貞(1)。利有攸往(2)。

  (1)恆而亨,以濟三事也。恆之為道,亨乃“無咎”也。恆通無咎,乃利正也。 (2)各得所恆,修其常道,終則有始,往而無違,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1),雷風相與(2),巽而動(3),剛柔皆應(4),恆(5)。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6)。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7)。“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8)。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9)。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10)。

  (1)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2)長陽長陰,能相成也。 (3)動無違也。 (4)不孤媲也。 (5)皆可久之道。 (6)道德所久,則常通無咎而利正也。 (7)得其所久,故不已也。 (8)得其常道,故終則復始,往無窮極。 (9)言各得其“所恆”,故皆能長久。 (10)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所恆”也。

  《象》曰:雷風,恆(1),君子以立不易方(2)。

  (1)長陽長陰,合而相與,可久之道也。 (2)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1)。

  《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1)處恆之初,最處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窮底,令物無餘縕,漸以至此,物猶不堪,而況始求深者乎?以此為恆,凶正害德,無施而利也。

  九二:悔亡(1)。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1)雖失其位,恆位於中,可以消悔也。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1)。

  《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1)處三陽之中,居下體之上,處上體之下,上不至尊,下不至卑,中不在體,體在乎恆,而分無所定,無恆者也。德行無恆,自相違錯,不可致詰,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納,鄙賤甚矣,故曰“貞吝”也。

  九四:田無禽(1)。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1)恆於非位,雖勞無獲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1)。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1)居得尊位,為恆之主,不能“制義”,而系應在二,用心專貞,從唱而已。婦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上六:振恆,凶(1)。

  《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1)夫靜為躁君,安為動主。故安者上之所處也,靜者可久之道也。處卦之上,居動之極,以此為恆,無施而得也。

  下經鹹傳卷四 遯

  遯:亨,小利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1)。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2)。“小利貞”,浸而長也(3)。遯之時義大矣哉!

  (1)遯之為義,遯乃通也。 (2)謂五也。“剛當位而應”,非否亢也。遯不否亢,能“與時行也”。 (3)陰道欲浸而長,正道亦未全滅,故“小利貞”也。

  《象》曰:天下有山,遯(1)。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1)天下有山,陰長之象。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1)。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1)“遯”之為義,辟內而之外者也。“尾”之為物,最在體後者也。處遯之時,不往何災,而為“遯尾”,禍所及也。危至而後行,難可免乎?厲則“勿用有攸往”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1)。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1)居內處中,為遯之主,物皆遯已,何以固之?若能執乎理中厚順之道以固之也,則莫之勝解。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1)。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1)在內近二,以陽附陰,宜遯而系,故曰“系遯”。“遯”之為義,宜遠小人,以陽附陰,系於所在,不能遠害,亦已憊矣,宜其屈辱而危厲也。系於所在,“畜臣妾”可也。施於大事,凶之道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1)。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1)處於外而有應於內,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繫戀,是以“否”也。

  九五:嘉遯,貞吉(1)。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1)遯而得正,反制於內。小人應命,率正其志,“不惡而嚴”,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上九:肥遯,無不利(1)。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1)最處外極,無應於內,超然絕志,心無疑顧,憂患不能累,矰繳不能及,是以“肥遯無不利”也。

  下經鹹傳卷四 大壯

  大壯:利貞。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1)。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2)。

  (1)大者謂陽爻,小道將滅,大者獲正,故“利貞”也。 (2)天地之情,正大而已矣。弘正極大,則天地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1)。君子以非禮弗履(2)。

  (1)剛以動也。 (2)壯而違禮則凶,凶則失壯也。故君子以“大壯”而順體也。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1)。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2)。

  (1)夫得“大壯”者,必能自終成也。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終其壯者。在下而壯,故曰“壯於趾”也。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2)言其信窮。

  九二:貞吉(1)。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1)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是以“貞吉”。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1)。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1)處健之極,以陽處陽,用其壯者也。故小人用之以為壯,君子用之以為羅己者也。貞厲以壯,雖復羝羊,以之觸藩,能無羸乎?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1)。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1)下剛而進,將有憂虞。而以陽處陰,行不違謙,不失其壯,故得“貞吉”而“悔亡”也。已得其壯,而上陰不罔已路,故“藩決不決”也。“壯於大輿之輹”,無有能說其輹者,可以“往”也。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1)。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1)居於大壯,以陽處陽,猶不免咎,而況以陰處陽,以柔乘剛者乎?羊,壯也。必喪其羊,失其所居也。能喪壯於易,不於險難,故得“無悔”。二履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則得“無悔”。委之則難不至,居之則敵寇來,故曰“喪羊於易”。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1)。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1)有應於三,故“不能退”。懼於剛長,故“不能遂”。持疑猶豫,志無所定,以斯決事,未見所利。雖處剛長,剛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處,則憂患消亡,故曰“艱則吉”也。

  下經鹹傳卷四 晉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1)。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2)。

  (1)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貴也。 (2)康,美之名也。順以著明,臣之道也。“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故得錫馬而蕃庶。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1)。

  (1)以順著明,自顯之道。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1)。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2)。

  (1)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於斯將隆。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處卦之始,功業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故必“裕”之,然後“無咎”。 (2)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1)。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1)進而無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無應而回其志,處晦能致其誠者也。修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母”者,處內而成德者也。“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於暗,暗亦應之,故其初“愁如”。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於其王母也。

  六三:眾允,悔亡(1)。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1)處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1)。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1)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又負且乘,無業可安,志無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進如鼫鼠,無所守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1)。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1)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無不利”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1)。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1)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將夷焉,已在乎角,在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無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無咎。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下經鹹傳卷四 明夷

  明夷:利艱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1),用晦而明(2)。

  (1)蒞眾顯明,蔽偽百姓者也。故以蒙養正,以“明夷”蒞眾。 (2)藏明於內,乃得明也。顯明於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1)。

  《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1)明夷之主,在於上六。上六為至暗者也。初處卦之始,最遠於難也。遠難過甚,“明夷”遠遯,絕跡匿形,不由軌路,故曰“明夷于飛”。懷懼而行,行不敢顯,故曰“垂其翼”也。尚義而行,故曰“君子於行”也。志急於行,飢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類過甚,以斯適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1)。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2)。

  (1)“夷於左股”,是行不能壯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進不殊類,退不近難,不見疑憚,“順以則”也,故可用拯馬而壯吉也。不垂其翼,然後乃免也。 (2)順之以則,故不見疑。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1)。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2)。

  (1)處下體之上,居文明之極,上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獲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發其明也。既誅其主,將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化宜以漸,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貞”。 (2)去暗主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1)。

  《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1)左者,取其順也。入於左腹,得其心意,故雖近不危。隨時辟難,門庭而已,能不逆忤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1)。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1)最近於晦,與難為比,險莫如茲。而在斯中,猶暗不能沒,明不可息,正不憂危,故“利貞”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1)。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1)處明夷之極,是至晦者也。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轉至於晦,遂入於地。

  下經鹹傳卷四 家人

  家人:利女貞(1)。

  (1)家人之義,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統而論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貞,故“利女貞”。其正在家內而已。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1),男正位乎外(2),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1)謂二也。 (2)謂五也。家人之義,以內為本,故先說女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1)。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2)。

  (1)由內以相成熾也。 (2)家人之道,修於近小而不妄也。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無擇言,行必有恆而身無擇行。

  初九:閒有家,悔亡(1)。

  《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1)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處家人之初,為家人之始,故宜必以“閒有家”,然後“悔亡”也。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1)。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1)居內處中,履得其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正,義無所必,遂職乎“中饋”,巽順而已,是以“貞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1)。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1)以陽處陽,剛嚴者也。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者也。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是以家人雖“嗃嗃悔厲”,猶得其道。“婦子嘻嘻”,乃失其節也。

  六四:富家,大吉(1)。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1)能以其富順而處位,故“大吉”也。若但能富其家,何足為大吉無體柔居巽,履得其位,明於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1)。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1)假,至也。履正而應,處尊體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居於尊位,而明於家道,則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六親和睦交相愛樂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故“王假有家”,則勿恤而吉。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1)。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1)處家人之終,居家道之成,“刑於寡妻”,以著於外者也,故曰“有孚”。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家道可終,唯信與威。身得威敬,人亦如之。反之於身,則知施於人也。

  下經鹹傳卷四 睽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1)。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2)!

  (1)事皆相違,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2)睽離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1)。

  (1)同於通理,異於職事。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1)。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1)處睽之初,居下體之下,無應獨立,悔也。與四合志,故得“悔亡”。馬者,必顯之物。處物之始,乖而喪其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顯也,故“勿逐”而“自復”也。時方乖離,而位乎窮下,上無應可援,下無權可恃,顯德自異,為惡所害,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1)。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1)處睽失位,將無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黨,出門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於巷”也。處睽得援,雖失其位,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1)。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1)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處睽之時,履非其位,以陰居陽,以柔乘剛,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應於五,則近而不相比,故“見輿曳”。“輿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載也。“其牛掣”者,滯隔所在,不獲進也。“其人天且劓”者,四從上取,二從下取,而應在上九,執志不回。初雖受困,終獲剛助。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1)。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1)無應獨處,五自應二,三與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無應特立。處睽之時,俱在獨立,同處體下,同志者也。而已失位,比於三五,皆與已乖,處無所安,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無疑焉,故曰“交孚”也。雖在乖隔,志故得行,故雖危無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1)?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1)非位,悔也,有應故悔亡。“厥宗”,謂二也。“噬膚”者,齧柔也。三雖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已應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1)。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1)處睽之極,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已居炎極,三處澤盛,睽之極也。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負塗,穢莫過焉。至“睽”將合,至殊將通,恢詭譎怪,道將為一。未至於洽,先見殊怪,故“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應,故為寇也。“睽”志將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

  下經鹹傳卷四 蹇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1)。利見大人(2)。貞吉(3)。

  (1)西南,地也,東北,山也。以難之平則難解,以難之山則道窮。 (2)往則濟也。 (3)爻皆當位,各履其正,居難履正,正邦之道也。正道未否,難由正濟,故“貞吉”也。遇難失正,吉可得乎?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1)!

  (1)蹇難之時,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1)。君子以反身修德(2)。

  (1)山上有水,蹇難之象。 (2)除難莫若反身修德。

  初六:往蹇,來譽(1)。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1)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以待其時,知矣哉!故往則遇蹇,來則得譽。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1)。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1)處難之時,履當其位,居不失中,以應於五。不以五在難中,私身遠害,執心不回,志匡王室者也。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履中行義,以存其上,處蹇以比,未見其尤也。

  九三:往蹇,來反(1)。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1)進則入險,來則得位,故曰“往蹇來反”。為下卦之主,是內之所恃也。

  六四:往蹇,來連(1)。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1)往則無應,來則乘剛,往來皆難,故曰“往蹇來連”。得位履正,當其本實,雖遇於難,非妄所招也。

  九五:大蹇,朋來(1)。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1)處難之時,獨在險中,難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居不失正,履不失中,執德之長,不改其節,如此則同志者集而至矣,故曰“朋來”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1)。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2)。“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1)往則長難,來則難終,難終則眾難皆濟,志大得矣,故曰“往蹇來碩吉”。險夷難解,大道可興,故曰“利見大人”也。 (2)有應在內,往則失之。來則志獲,“志在內也”。

  下經鹹傳卷四 解

  解:利西南(1)。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2)。

  (1)西南,眾也。解難濟險,利施於眾。遇難不困於東北,故不言不利東北也。 (2)未有善於解難而迷於處安也。解之為義,解難而濟厄者也。無難可往,以解來復則不失中。有難而往,則以速為吉者,無難則能復其中,有難則能濟其厄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1)。“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2)。解之時大矣哉(3)!

  (1)動乎險外,故謂之“免”。免險則解,故謂之“解”。 (2)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則險厄者亨,否結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也。 (3)無圻而不釋也。難解之時,非治難時,故不言用。體盡於解之名,無有幽隱,故不曰義。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初六:無咎(1)。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2)。

  (1)“解”者,解也。屯難盤結,於是乎解也。處蹇難始解之初,在剛柔始散之際,將赦罪厄,以夷其險。處此之時,不煩於位而“無咎”也。 (2)或有過咎,非其理也。“義”猶理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1)。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1)狐者,隱伏之物也。剛中而應,為五所任,處於險中,知險之情,以斯解物,能獲隱伏也,故曰:“田獲三狐”也。黃,理中之稱也。矢,直也。田而獲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實,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1)。

  《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1)處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負四,以容其身。寇之來也,自已所致,雖幸而免,正之所賤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1)。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1)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為其拇也。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故“解其拇”,然後朋至而信矣。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1)。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1)居尊履中而應乎剛,可以有解而獲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難釋險,小人雖間,猶知服之而無怨矣。故曰“有孚於小人”也。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1)。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1)初為四應,二為五應,三不應上,失位負乘,處下體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處,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動之上,為解之極,將解荒悖而除穢亂者也。故用射之,極則後動,成而後舉,故必“獲之”,而“無不利”也。

  下經鹹傳卷四 損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1)。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2)。曷之用(3)?二簋可用享(4)。二簋應有時(5)。損剛益柔有時(6)。損益盈虛,與時偕行(7)。

  (1)艮為陽,兌為陰。凡陰順於陽者也。陽止於上,陰說而順,損下益上,上行之義也。 (2)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也。損下益上,非補不足也。損剛益柔,非長君子之道也。為損而可以獲吉,其唯有孚乎?“損而有孚”,則“元吉”,“無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損剛益柔”,不以消剛。“損柔益上”,不以盈上,損剛而不為邪,益上而不為諂,則何咎而可正?雖不能拯濟大難,以斯有往,物無距也。 (3)曷,辭也。“曷之用”,言何以豐為也。 (4)二簋,質薄之器也。行損以信,雖二簋而可用享。 (5)至約之道,不可常也。 (6)下不敢剛,貴於上行,“損剛益柔”之謂也。剛為德長,損之不可以為常也。 (7)自然之質,各定其分,短者不為不足,長者不為有餘,損益將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與時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1)。君子以懲忿窒欲(2)。

  (1)山下有澤,損之象也。 (2)可損之善,莫善忿欲也。

  初九:巳事遄往,無咎,酌損之(1)。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2)。

  (1)損之為道,“損下益上”,損剛益柔,以應其時者也。居於下極,損剛奉柔,則不可以逸。處損之始,則不可以盈,事已則往,不敢宴安,乃獲“無咎”也。剛以奉柔,雖免乎無咎,猶未親也。故既獲無咎,復自“酌損”,乃得“合志”也。遄,速也。 (2)尚合於志,欲速往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1)。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1)柔下可全益,剛不可全削,下不可以無正。初九已損剛以順柔,九二履中,而復損已以益柔,則剝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貞”也。進之於柔,則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損而務益,以中為志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1)。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1)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謂自六三已上三陰也。三陰並行,以承於上,則上失其友,內無其主,名之曰“益”,其實乃“損”。故天地相應,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陰陽不對,生可得乎?故六三獨行,乃得其友。二陰俱行,則必疑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1)。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1)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損疾以離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1)。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1)以柔居尊而為損道,江海處下,百穀歸之,履尊以損,則或益之矣。朋,黨也。龜者,決疑之物也。陰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損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順其功。智者慮能,明者慮策,弗能違也,則眾才之用事矣,獲益而得“十朋之龜”,足以盡天人之助也。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1)。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1)處損之終,上無所奉,損終反益。剛德不損,乃反益之,而不憂於咎。用正而吉,不制於柔,剛德遂長,故曰“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處損之極,尚夫剛德,為物所歸,故曰“得臣”。得臣則天下為一,故“無家”也。

  下經鹹傳卷四 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1)。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2)。利涉大川,木道乃行(3)。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4)。凡益之道,與時偕行(5)。

  (1)震,陽也。巽,陰也。巽非違震者也。處上而巽,不違於下,“損上益下”之謂也。 (2)五處中正,“自上下下”,故“有慶”也。以中正有慶之德,有攸往也,何適而不利哉! (3)木者,以涉大川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難,同乎“木”也。 (4)損下益下。 (5)益之為用,施未足也。滿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與時偕行”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1)。

  (1)遷善改過,益莫大焉。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1)。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2)。

  (1)處益之初,居動之始。體夫剛德,以蒞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必獲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處,大作非小功所濟,故“元吉”,乃得“無咎”也。 (2)時可以大作,而下不可以厚事,得其時而無其處,故“元吉”,乃得“無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1)。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1)以柔居中,而得其位。處內履中,居益以沖。益自外來,不召自至,不先不違,則朋龜獻策,同於損卦六五之位,位不當尊故吉在“永貞”也。帝者,生物之主,興益之宗,出震而齊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體柔當位,而應於巽,享帝之美,在此時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1)。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2)。

  (1)以陰居陽,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來,己自為之,物所不與,故在謙則戮,救凶則免。以陰居陽,處下卦之上,壯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凶事”,乃得“無咎”也。若能益不為私,志在救難,壯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國主所任也;用圭之禮,備此道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極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則稱王,次天下之大者,則稱公。六三之才,不足以告王,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 (2)用施凶事,乃得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1) 。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2)。

  (1)居益之時,處巽之始,體柔當位,在上應下。卑不窮下,高不處亢,位雖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從?以斯“依遷”,誰有不納也? (2)志得益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1)。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1)得位履尊,為益之主者也。為益之大,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費,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願,固不待問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誠惠物,物亦應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1)。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1)處益之極,過盈者也。求益無已,心無恆者也。無厭之求,人弗與也。獨唱莫和,是“偏辭也”。人道惡盈,怨者非一,故曰“或擊之”也。

周公算命熱門測算:

周公算命易經六十四卦四柱八字天罡地煞周易算命六壬神課梅花易數算命文章
姓名測試男孩名字大全女孩名字大全起名大全寶寶起名成人改名公司起名店鋪起名康熙字典百家姓
抽籤占卜觀音靈籤呂祖靈籤黃大仙靈籤關帝靈籤天后靈籤車公靈籤佛祖靈籤周公靈籤土地公靈籤北帝靈籤月老靈籤月下老人靈籤月老靈籤姻緣籤五路財神靈籤城隍爺靈籤孔子聖籤王公靈籤財神爺靈籤
民俗看相生男生女預測表眼皮跳測吉凶打噴嚏測吉凶耳鳴測吉凶面熱測吉凶二十四香譜圖解萬年曆農曆陽曆轉換花語大全手相算命圖解痣相算命圖解面相圖解手相圖解痣相圖解骨相圖解體相圖解
十二星座白羊座金牛座雙子座巨蟹座獅子座處女座天秤座天蠍座射手座魔羯座水瓶座雙魚座星座配對星座運勢星座排行星座知識星座愛情星座分析星座名人星座故事
星座知識星座配對 星座分析 星座星象 星座運勢 星座查詢 星座日期 12星座 星座生日 星座月份 星座性格 上升星座 牡羊座 金牛座 雙子座 巨蟹座 獅子座 處女座 天秤座 天蠍座 射手座 摩羯座 水瓶座 雙魚座
十二生肖屬鼠屬牛屬虎屬兔屬龍屬蛇屬馬屬羊屬猴屬雞屬狗屬豬生肖配對屬相星座生肖運勢
風水知識家居風水辦公室風水臥室風水客廳風水房屋風水廚房風水墓地風水風水用品
心理測試愛情測試性格測試趣味測試財富測試智商測試職業測試社交測試惡搞測試情商測試綜合測試血型性格A型血B型血O型血AB型血血型配對星座血型生肖血型